国际人道法与武装冲突中维护粮食安全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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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不安全仍然是现代武装冲突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由冲突、经济冲击和气候变化的相互强化影响加剧。对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在其2024年挑战报告中强调,遵守广泛的国际人道法(IHL)规则有助于避免严重的粮食危机,并指出实现这种遵守实践中的若干当代障碍。在本文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法律顾问马特·波拉德重点介绍了IHL下的主要法律保护,包括禁止使用饥饿作为战争手段。

他强调了保护平民获取食品和水等基本资源更广泛相关规则的重要性,并概述了避免对这些IHL规则过于狭隘解释对于减少粮食不安全及其在武装冲突期间的毁灭性长期影响的重要性。2023年,由于冲突、极端天气、经济冲击和贸易中断的相互影响,全球约有2.82亿人受到严重粮食不安全影响。冲突和不安全是1.35亿人挨饿的主要原因,并为更多数百万人增添了困扰。

太多情况下,国家只有在冲突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已经发展为严重粮食危机后,才会作出反应,将重点放在人道主义救援的可及性问题上。从冲突一开始就尊重下文中描述的全套IHL规则,有助于防止局势首先演变为极端粮食危机。禁止使用饥饿作为战争手段
IHL禁止使用饥饿作为战争手段。饥饿意味着剥夺生存所必需的食物、水或其他物品。剥夺不必严重到导致死亡,只需会导致痛苦即可。使用饥饿作为一种战争手段意味着故意引发饥饿。

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围城期间剥夺食物和水。另一个例子是摧毁食品和水供应以及生产和分配它们的手段,以剥夺对手的生存价值。要得出一方在使用饥饿作为战争手段的结论,不必等到平民真正挨饿。这一禁令适用于平民的饥饿。它不涉及武装部队的饥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禁令仅适用于以平民挨饿为特定目的的行为。至少,不加选择地使用饥饿作为战争手段也是被禁止的,即剥夺食物和水或生存所需的其他物品不能或未能仅针对武装部队。

例如,围攻方不能以其特定目的是只让同一地区的敌方战斗人员挨饿为由,辩护故意大规模饿死平民。此外,围攻方和被围方都必须允许平民离开,并且必须继续遵守IHL有关人道救援和敌对行为的规则,包括对留守平民的规定。普通意义上的禁止词语并不表示其目的是允许不加选择地使用饥饿作为战争手段。此外,这种解释将与附带规则“必需物品”在《附加议定书I》第54(2)和(3)条中体现的意图相矛盾。

首先,第54(2)条明确提到“剥夺其生存价值于平民或对方”[重点添加]“的特定目的”。其次,在第54(3)(b)条的例外情况下,如果某个物品被用于直接支持军事行动,则受到优越性条款的约束,即“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平民食物或水分不充足到其挨饿或被迫迁移的行动。”饥饿作为战争手段不包括所有由战争引起的饥饿。

例如,运输系统的一般破坏导致的饥饿作为武装冲突的间接结果,除非某一方意图以此引发饥饿,否则不一定受到禁止。然而,可能导致饥饿但不能被描述为使用饥饿作为“战争手段”的行为,可能仍然被IHL其他规则禁止。保护平民生存必需品
IHL特别保护“对平民生存必不可少的物品,如食品、用于生产食品的农业区域、农作物、家畜、饮用水设施和供水系统以及灌溉设施”。这些规则涵盖的对象不限于这些例子。

例如,根据具体情况,住房、衣物或燃料也可以包括在内,以及某些类型的能源基础设施或通信基础设施,这些是民众生存必需品所依赖的。攻击、破坏、移除或使这些物品无用是被禁止的。这些术语旨在涵盖所有可能的手段,包括使用化学品污染水库或破坏农作物。网络行动也在此禁令之内。造成损害或令其失效的效果可能最终被修复或逆转的可能性,并未将其排除在禁令范围之外。

在物品被用于仅维持武装部队,或直接支持军事行动(如提供掩护)时,存在例外情况 – 请参见例如《附加议定书I》第54(3)条。然而,即便在这些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取可能预期导致平民食物或水分不足其挨饿或被迫迁移的行动。”一些国家坚持认为这项禁令仅适用于为特定目的进行的行为。然而,即使在如此狭隘的解读下,如上所述,《附加议定书I》第54(2)条明确包括剥夺物品生存价值“于对方”而不仅是民众。

无论如何,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关于习惯性国际人道法的研究没有将相关规则形成目的要求,评论说就国际武装冲突而言,大多数军事手册“不表明存在此类要求,禁止攻击对平民生存必不可少的物品”。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看来,至少为了确保该规则得到全面遵守并实现预期的保护效果,必须确保无论目的为何,都不得对“必需物品”采取可能预期导致平民获得如此不充足食物或水,以至于其挨饿或被迫迁移的行动。

其他相关IHL规则
其他IHL义务也与粮食安全有关。例如,各方有义务确保受其控制的平民生存所必需的供应物,包括食品和水的提供。各方和其他国家也有义务允许和促进人道主义救援,受其控制权的制约。此外,IHL关于区分、比例和攻击预防的规则为平民物体提供一般保护,包括平民运输基础设施、市场和其他间接贡献于平民食品供应的平民物体,即使它们不一定构成对平民生存必不可少的物品。

IHL还禁止或规范使用某些对粮食安全产生广泛和长期不利影响的武器,如地雷和集束炸弹。它为自然环境提供保护。包含危险力量的工程和设施,如堤坝、水坝和核电站,也得到特别保护。关于海上封锁、掠夺以及与公共和私人财产有关的其他行为的规则也相关。高强度、持续进行的敌对行动可使长期内无法提供足够的人道援助。各方必须确保其进行敌对行动的方式符合其确保受控人口食品、水和其他必需物资供应并允许和促进人道援助的义务。

在占领情况下,例如,占领国必须确保在其可用手段的最大范围内,为人口提供食品和医疗储备,包括在占领领土资源不足时带入必要的食品、医疗用品和其他物品。如果占领领土的全部或部分人口供应不足,占领国必须同意救援计划并“以其可用的一切手段促进它们”,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调整其军事行动。类似的义务适用于其他非占领情况。防止干扰正在进行或逼近的军事行动,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为调节—但不可禁止—人道准入提供理由;

然而,对人道主义人员行动自由的任何法律或实际限制必须是暂时的和地域限制的,以免过度延误救援行动或使其执行不可能。‘人道主义走廊’(在特定地理区域内在有限时间内允许安全通行的协议)或‘人道主义暂停’(暂时停火)有时可以使人道主义救援和援助的递送成为可能,否则敌对行动可能会使之不可能。

然而,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看来,此类减轻措施不一定满足各方的持续法律义务,不能用于正当化在其他时间或地点限制或拒绝实施IHL关于人道准入和活动的规则。实践中有效保护的挑战
除了如前所述对IHL的不当狭隘解释外,防止粮食不安全的一个总括性挑战是对IHL的简单不遵守。本报告后续部分关于IHL的执行和对违规行为的压制与此相关,应该在此背景下紧迫地予以行动。

签署批准《罗马规约》修正案,将非国际武装冲突中平民饥饿作为战争罪纳入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可能进一步促使对相关IHL规则的尊重。除了直接影响外,武装冲突对粮食系统造成持续破坏,例如与种子生产、灌溉和贸易网络相关,这破坏了长期粮食安全。需要在冲突发生前、期间和之后采取一致行动,解决粮食系统所有层面的中断点和其他粮食不安全诱因,以减少风险并增强抵御能力。

粮食不安全放大了保护问题,促使有害应对策略并加剧剥削和边缘化的风险。必须优先考虑根据更易受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影响的个人或群体的需求进行支持,应考虑到性别、年龄、残疾和性取向等因素。当全球粮食和化肥供应链因武装冲突而中断时,也可能影响远离实际敌对行动的群体。遵守相关IHL规则可间接有助于减轻冲突对国际粮食和化肥贸易的影响。

然而,IHL主要关注处于冲突中的国家或因袭击和军事行动直接受到影响的其他国家的民众。至少,在此类外部影响可能出现的情况下,冲突方和其他国家应采取紧急行动,以限制对其边境外粮食安全的影响。IHL鼓励当事方采取特别协议或其他类似方式以解决此类实际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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